“对不起,一开始确实是我们太冲动了。”

  “我们也有不对的地方,要是多沟通早就把事情解决了。”

  近日,在深汕特别合作区鮜门镇红泉村党群服务中心的调解室内,积怨多年的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汕法院”)整合多方解纷力量,联合调解双方历史遗留矛盾,将这起持续二十余年、跨越两代人的恩怨成功化解.

  冲突:历史遗留针尖对麦芒

  “之前他们砍了我家的果树,现在这块地也绝对不能让他建房!”

  “地都给我们了,我们清理掉地皮上的杂物不是天经地义吗?”争吵的场景,发生在红泉村委。不久前,红泉村村民卢某在本村宅基地申请建房,村委会告示期间,同村村民黄某来到村委会提出反对意见。原来,早在二十多年前,卢某的大伯在这片宅基地最初建设时,未与黄某一家协商,就强行把该地块上黄某家栽种的数棵树苗砍伐,两家人由此结怨至今,频繁发生争执。纠纷的起因并不复杂,但当村委干部尝试调停时,却发现两家人的矛盾程度大大超出了想象。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态度十分强硬。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因琐事结怨,矛盾愈演愈烈,最终难以收场,这是许多基层纠纷的常态。在劝导工作陷入困境之际,村委干部们想到了由民间调解志愿队“五老”调解员出面,为矛盾双方创造和解机会。

  转机:“五老”介入调顺心气

  “民间调解志愿队”是深汕法院在红泉村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试点过程中推动成立的基层解纷力量,是深汕法院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成果之一。今年以来,深汕法院成功吸纳了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等13名“五老调解员”,成立民间调解志愿队2支,“用身边人调处身边事”,有效开展家庭、邻里相关纠纷调处工作。

  了解到这起棘手的纠纷后,调解员朱加青主动请缨,作为红泉村的老党员、老干部,他第一时间主动加入民间调解志愿队,成为深汕特别合作区首批“五老”调解员,为基层解纷事业添砖加瓦。“日常琐事纷争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就很容易像这样从小打小闹发展到大动干戈。”朱加青说,“让邻里双方互谅互让、和睦相处,这是我们党员干部毕生的事业。”面对这起延续二十多年、跨越两代人的家族矛盾,只靠村委干部们的劝解很难真正为矛盾双方打开心结,而民间声望较高、深入了解社情的“五老”就可以利用自己为人处世树立的信服力、亲和力从中调停。

  同时,为提高调解方案的权威性、专业性,“五老”调解员向深汕法院请求帮助,在调解法官的指导下,深汕法院特邀调解员陈森平、深汕法院家事调解员赖思倩也加入本次调解,以“村委干部+法院调解员”的身份共同发力化解纠纷。为了详细了解当年纷争的全貌,调解团队多次开展实地走访,上门向街坊邻居询问情况。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后,团队先后来到黄某、卢某家中,劝说两家人放下仇怨,回到纠纷的起源,面对面心平气和地将纠纷真正化解。看到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干部与深汕法院调解员共同参与调停,两家人这才不再抗拒,经深汕法院、村委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双方终于再次坐在了调解室里。止戈:巧解积怨握手言和“当初你们砍树之前都没商量,这确实是有错在先,是应该先给他们道个歉。”调解室内,朱加青首先与卢某展开沟通,让其认识到最初砍树行为的错误性,说服卢某一家主动承担责任。

  经过耐心劝导,两家人情绪终于逐渐平复,深汕法院调解员们随即抓住机会,引导双方平等沟通,在法律框架内详细商定调解协议细节。“今天解决完,事情就算过去了,后面大家都别再揪着不放。”为帮助两家人真正解开心结,村委干部们也从情理出发,为双方做思想工作,“误会解除了,大家还是要做和睦相处的好邻居,远亲不如近邻嘛。”调解团队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既有当地乡贤的细致与温情,也不失司法的专业与权威,终于获取了当事双方共同信赖。最终,两家人就历史遗留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卢某同意向黄某一家支付赔偿金3000元,签订调解协议后,黄某也不再反对宅基地建房申请。此后,调解团队还对当事双方及其家人开展思想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两家人握手言和,二十余年的积怨就此成功化解。“基层调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深汕法院始终践行‘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参与基层治理,靠前指导,推动基层解纷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努力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介绍。

  为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深汕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无讼村居”创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格局,让“和美”乡村从“无讼”出发。深入四镇走访调研,共组织座谈会6次,实地、线上访谈30余次,开展调查问卷230人次。推动红罗、红泉两个村的无讼村居创建,与共建村建立纠纷处理、诉调对接、风险预警、巡回审判、重要会议列席、法官指导等机制,培育“无讼”理念,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源头治理”转变。自今年9月份以来,已排查矛盾纠纷27件,调解纠纷14件,发送司法建议2份。